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企业(机构)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规范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卫发〔2017〕23号),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成经行财〔2017〕89号)和市工业
一.支持要点
(一)对工业、建筑、交通等企业(机构)实施的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能效提升、能源系统优化、可再生能源替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照明工程、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控中心建设等节能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鼓励5G和数据中心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二)按照《国家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使用指南》(GB/T23331/ISO50001),对纳入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并首次获得国家认监委公布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机构)给予重点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节能技术改造基金项目的申请条件
1.在成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
2.近两年已备案并已完成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其中,工业企业年用能100吨标准煤及以上,非工业企业年用能50吨标准煤及以上。
3.项目涉及的工艺、设备、技术和产品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4.同一项目已享受中央、省、市财政资金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基金项目的申请条件
1.在成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
2.纳入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按照国家《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使用指南》(GB/T23331/ISO50001)进行能源管理。
3.首次获得CNCA公布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机构)。
三。支持标准
(一)节能技术改造基金项目支持标准
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完成后达到的节能效果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
1.工业企业。对节能量100吨标准煤以上、200吨标准煤以下(含200吨)的工业企业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对节约标准煤200吨以上的项目,每节约100吨标准煤奖励5万元。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2.非工业单位。对建筑、交通等领域企业(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节能量在50吨标准煤以上、100吨标准煤以下(含100吨);对节约1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每增加50吨标准煤奖励5万元。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基金项目支持标准
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重点用能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四。申请材料
(一)节能技术改造基金项目申请材料
具体要求见附录1。所有材料应按顺序装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2022年成都市节能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请表。
2.项目完成报告。
3.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
4.企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企业(营业)三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按照《四川省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提供节能报告、节能专篇或项目能耗统计表,对需要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提供相关的节能审查批文。
6.节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对项目投资的证明材料(包括相关合同、协议、发票、设备清单等原始凭证)。
(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基金项目申请材料
具体要求见附录2。所有材料应按顺序装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2022年成都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基金项目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企业(营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5.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证明材料(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目录及其他相关材料)。
6.获得认证后,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运行的证明材料(包括管理评审、内部审核、监视、测量、评价和改进等相关材料)和运行三个月以上的能源报表。
五、申报要求
(1)加强过程指导。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申报项目的流程指导,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节能审查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执行。
(二)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咨询,扩大政策知晓度,鼓励企业(机构)积极申报。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开展申报工作。
(三)严格审核把关。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核,根据项目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和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非工业领域申报的节能项目要会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4)、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份,附电子文档)报市经信局,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项目申报书抄送当地财政部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