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要素/10 文件和资料控制
10.1 总则 建立并保持文件控制程序,确保与OHSMS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得到控制。 10.2职责 a)OHS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由安全处统一管理; b)支持性文件和记录由相关单位负责管理; c)文件评审由安全处定期组织进行。 10.3控制要求 10.3.1受控文件范围 a)OHS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b)0HS管理手册和体系程序文件; c)公司OHSMS三级文件。 10.3.2文件的批准和颁布 所有与OHSMS有关的文件批准与颁布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OHS管理手册》由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体系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公司OHSMS的三级文件由安全处处长批准执行。 10.3.3文件的管理 a)文件要有固定的保管场所,以防文件失控; b)对文件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应性; c)凡对体系的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岗位,都应能得到有关文件的现行有效版本; d)迅速将失效文件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e)对出于法律、存档要求或保留原始记录的需要而保存的失效文件予以标识。 10.3.4文件的更改 a)文件的更改按照《文件控制程序》进行,严禁未经授权和批准任意更改,文件的更改应有记录; b)文件更改的审批,要有原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核,原批准人批准,并要确保所有文件持有人都能同时更改; c)当文件经多次更改时,要重新换版印发。 10.3.5文件的评审 对OHSMS的三个层次文件都要定期组织评审;以确保文件的持续适用,文件的评审由原审批人和安全处组织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特殊情况单独评审。评审的方式采用会议、表格传递等。 10.4相关文件 …/…/…——1999文件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