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近日发布了第33号公告,对外公布了《北斗基础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和《北斗基础产品认证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北斗基础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北斗基础产品认证规则》的公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市监认证规〔2021〕5号),现发布《北斗基础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北斗基础产品认证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9月7日
附件:
北斗基础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
北斗基础产品认证规则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