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你 | 11月1日起,认可标识使用等要求有新变化
近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CNAS-R01:2020《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及其实施安排的通知。根据通知,该文件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组织修订了CNAS-R01:2020《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经批准,现予发布。文件的实施安排如下:
CNAS-R01:2020《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于2020年10月20日发布,11月1日实施。2020年11月1日起 CNAS-R01:2019《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废止。
CNAS-R01:2020《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
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CNAS-R01:2020《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认可规范文件(CNAS-R01:2019与
CNAS-R01:2020)修订内容差异对照表